• 姓名: 刘耀辉
  • 职称: 副教授
  • 学位: 博士
  • 湖南工业大学
  • 法学院

刘耀辉,副教授,东南大学博士,中南大学博士后,硕士研究生导师,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为本科生和硕士研究开设《法理学》《宪法学前沿》《行政诉讼法学专题》等课程,2007年开始兼职律师执业,主要办理行政诉讼、劳动纠纷和医疗事故案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7项。指导学生获国家级和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各1项。已公开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10余篇,代表作为《国家义务可诉性》;担任湖南省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宪法学研究会理事,株洲市荷塘区公安局法律顾问。